拿着两张电子机票去机场登机,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座位。消费者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同程机票两张,航空公司承认操作失误,但根据行规,公司只愿赔偿一张同程机票。到底该赔两张还是一张?为此,消费者与航空公司各执一见。
电脑显示有票却无座
7月22日,朱小姐在南航公司订了两张7月26日上午8时50分深圳至昆明的机票,当时电脑显示是“出票”状态。7月26日上午8时,朱小姐带着孩子去机场要求登机,电脑显示有朱小姐的订票,却没给她留座位,导致她不能搭乘该航班。南航方面后安排朱小姐乘坐当日下午2时10分的航班。
不满这一遭遇的朱小姐找到宝安区消委会投诉,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她和孩子同程机票两张。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找到南航公司,南航公司宝安机场负责人表示,确实是他们工作的失误造成消费者的损失,经请示,总公司及上级领导答应赔偿一张同程机票给消费者使用,金额相当于朱小姐和孩子两人所持票面金额的50%。
这位负责人称,以往公司对于失误操作最高赔偿票面金额的30%,对朱小姐赔50%已是最高赔偿额度。但朱小姐并不接受此说法,表示会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。
期待规范航空业赔偿标准
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,南航在2007年12月发布了新版《顾客服务指南》,对超售机票的赔偿有了比较明确的标准,但对于人为工作失误造成的无法登机并没有一个公开标准,只有类似的行业标准。此单航空公司答应赔偿两人所持票面金额的50%已属高额,但消费者不能接受,说明双方能接受的价值标准相差还是很大。
据介绍,截至目前,民航总局仍无相应的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出台,这也成为多数航空公司没有公布补偿细则的“借口”,导致在实际操作中,航空公司和乘客只能通过协商、谈判解决。出于“闹得越凶、补偿越多”的心理作祟,乘客在遇到机票超售时的情绪更为激动。区消委会表示,期待尽早规范航空业赔偿标准,保障消费者的权益。